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 第64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第64條
同一組副總統候選人死亡,該組總統候選人仍當選為總統時,其副總統視同缺位。 總統或副總統當選人之一在就職前死亡或就職前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視同缺位。 總統、副總統當選人在就職前死亡或就職前經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致同時視同缺位時,應自死亡之日或中央選舉委員會收到法院判決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重行選舉投票。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63-1條
看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新 84.08.09 制定) 全文
第6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