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行政組織與選舉
› 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員辦公時數規則
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員辦公時數規則
一句話看懂
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員辦公時數規則規範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員辦公時間、休息時間及加班等相關事項,以確保公務員工作時間合理並提升行政效率。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22-11-23・共 6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本規則依公務員服務法
第十二條
第三項及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總統府(以下簡稱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員(以下簡稱本府所屬公務員),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每日辦公時數為八小時,每週辦公總時數為四十小時,每週應有二日之休息日。但本府在不影響為民服務品質原則下,得於維持每週辦公總時數不變之範圍內,調整所屬機關每日辦公時數及每週休息日數。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本府所屬公務員,經指派延長辦公時數加班,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連同前條辦公時數,每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延長辦公時數,每月不得超過六十小時。 本府所屬公務員為搶救重大災害、處理緊急或重大突發事件、辦理重大專案業務或辦理季節性、週期性工作等例外情形之延長辦公時數,連同前條辦公時數,每日不得超過十四小時;延長辦公時數,每月不得超過七十小時,但經各機關評估確有業務特殊需求者,延長辦公時數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二百四十小時。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本府所屬機關公務員須實施輪班輪休制度者,其辦公日中連續休息時數、彈性調整辦公時數、延長辦公時數、更換班次時連續休息時間及休息日數等相關事項,包括其適用對象、特殊情形及勤務條件最低保障,由中央研究院及國史館依其業務特性分別定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本府依特種勤務條例實際執行特種勤務之軍職人員,其辦公時數另依特種勤務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6 條
本規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員辦公時數規則」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員辦公時數規則」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訂閱追蹤
延伸
所有法律
行政組織與選舉類法規
本屆立法成果
RSS 追蹤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