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第7條

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第7條

中央研究院兼任行政職務之研究人員及研究技術人員之給假,得參照本辦法另作特別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