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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第8條
總統府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第8條
各機關應於聘僱契約書中載明聘僱人員之給假依本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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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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