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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權強制授權申請許可辦法 第16條

主管機關不予強制授權之許可者,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通知申請人。除原著 作著作財產權人住居所不明外,並應通知原著作著作財產權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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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