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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權強制授權申請許可辦法 第6條

申請人依本法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申請強制授權之許可者,應 檢具通知原著作著作財產權人所屬國家或第四條第三項規定之國家所指定 之著作權資訊中心之證明文件。但未指定著作權資訊中心者,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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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