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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 第3條

本辦法補助對象如下: 一、年滿十八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中華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 二、獨資、合夥或法人。但公務機關、公營事業與公立學校,所購買之新車不予補助。 前項第一款年齡認定,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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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