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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會議規則 第20條

參加會議人員對於依法應保密之會議內容,應嚴守秘密,不得洩漏。 本院會議之決議、決定事項,需發布新聞者,由本院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發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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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