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考試院會議規則
› 第21條
考試院會議規則 第21條
主席於宣告討論案件時,按照議案之次序逐案討論;必要時,主席得徵詢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變更之。 討論案件性質相同或具相當關聯性者,得合併討論。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0條
看 考試院會議規則 全文
第2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