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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考銓事例編審規則 第4條

院部參事將事例編審初稿,送交事例小組開會審查通過後,簽請院長提院 會核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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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