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考選部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標章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1條

考選部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標章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1條

考選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審議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標章之核發及其管理 、監督,依本部組織法第十九條規定,設考選部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標章 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
AI 白話解釋
看 考選部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標章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第2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