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2條

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考選部為辦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檢覈,得設左列各檢覈委員會審議檢 覈案件: 一、律師檢覈委員會。 二、會計師檢覈委員會。 三、建築師檢覈委員會。 四、農業技師檢覈委員會。 五、工業技師檢覈委員會。 六、礦業技師檢覈委員會。 七、工礦安全衛生技師檢覈委員會。 八、醫事人員檢覈委員會。 九、中醫師檢覈委員會。 十、獸醫人員檢覈委員會。 十一、漁船船員檢覈委員會。 十二、營養師檢覈委員會。 十三、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檢覈委員會。 十四、社會工作師檢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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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