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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檢覈案件由考選部主管司簽擬意見,送請檢覈委員會主任委員分配各委員 審查,加具意見後提會審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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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