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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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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組織法 第3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 一、考選政策、制度、法規之資料蒐集、規劃、擬訂、研究發展及公務人才招募。 二、公務人員考試之典試、試務及業務法令之擬議、解釋。 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之典試、試務及業務法令之擬議、解釋。 四、國家考試試題之編製、管理、分析及測驗技術之研究發展。 五、國家考試數位發展及資通安全防護之規劃及管理。 六、其他有關考選行政事宜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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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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