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考選部組織法 › 第5條

考選部組織法 第5條

本部置主任秘書,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考選部組織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