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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學校夜間部設置辦法 第9條

職業學校夜間部學生依其實際使用之資源繳交學雜費,其收費標準,由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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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