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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第265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65條
第 十 章 電氣危害之防止 › 第 四 節 管理
雇主對於高壓以上之停電作業、活線作業及活線接近作業,應將作業期間、作業內容、作業之電路及接近於此電路之其他電路系統,告知作業之勞工,並應指定監督人員負責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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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其他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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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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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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