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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訓練法 第16條

進修訓練,由事業機構自行辦理、委託辦理或指派其參加國內外相關之專業訓練。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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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