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 第3條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3條

受僱者於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與雇主協商提前或延後復職。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