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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14條

自來水事業於所保有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遵守本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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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