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 第8條

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第8條

自來水事業為遵守本法第八條第九條有關蒐集個人資料之告知義務規定,應就下列事項建立相關程序: 一、檢視蒐集、處理個人資料之特定目的。 二、檢視是否符合免告知之事由。 三、除屬免告知者外,應依據資料蒐集之情況,採取適當之告知方式。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自來水事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