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 第8條

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第8條

各類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之考驗方法如下: 一、學歷、經歷、著作、考試及格證書、考驗專業證照及發明審查。 二、筆試或口試。 三、實地操作。 符合第五條第三款、第六條第三款或前條第二款資格人員之考驗,得僅依前項第一款規定方法辦理;其餘人員之考驗,得由本部視實際需要決定採一種或兼採二種以上之方法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自來水事業技術人員考驗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