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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工程設施標準 第21條

壩型及種類應研究比較下列事項選取符合建造目的、安全且最經濟者: 一、壩址之地形及地質。 二、水力條件。 三、築造材料取得之難易。 四、氣象條件。 五、交通。 六、維護管理之難易。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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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