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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管承裝商管理辦法 第7條

申請人於申請籌設許可、變更營業許可、展延營業許可時,應繳交審查費;申請核發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及工作證者,應繳交證冊費。 前項收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規費法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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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