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 訂定) › 第9條

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 訂定) 第9條

自用發電設備應置專任主任技術員一人;其資格準用電業主任技術員任用規則第三條第六條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自用發電設備登記規則(92.01.08 訂定)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