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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議會組織規程 第28條

本會設下列各組、室,分別掌理有關事項: 一、秘書室:文稿審核、研究發展、管制考核、本會行政會議議事、議長 室與副議長室機要、議會史料之蒐集、編輯、陳列、管理及其他不屬 各組、室之事項。 二、議事組:正、副議長選舉暨宣誓(含議員)就職典禮之統籌、議事日 程之編擬與通知、大會會議紀錄之整理、會議文件分發、議場事務管 理、議案文件之準備與保管、公報與議事錄之編印、發行、人民請願 案、議員提案之處理、議員國內考察之統籌及其他有關議事事項。 三、總務組:公物購置與管理、環境佈置與營繕工程、支出憑證之結報、 車輛與廳舍管理、工友管理、勞健保、款項出納、零用金保管、機關 安全維護、民防業務之統籌及其他有關總務事項。 四、公共關係組:外事業務與相關服務、姐妹巿(會)締結、國內外訪賓 接待、議員國外考察、文康活動、新聞聯繫與發布、節日慶典活動之 統籌、市民服務中心之服務及其他有關公共關係事項。 五、行政室:文書之收發、繕校、檔案管理、印信典守、議員公費助理費 用請領、勞健保與勞退基金之處理、本會刊物之編輯與發行、黨團經 費補助之處理及其他有關行政事項。 六、法規研究室:中央法令適用與市法規之研究、分析、評估、諮詢、巿 總預算案之研究、分析、評估、諮詢、本會紀律委員會業務之處理、 大會議事法制、本會對外涉及法律之研究分析與諮詢事項及其他有關 法制事項。 七、資訊室:議事資訊系統、行政資訊系統之建制、維護、電腦設備、網 路配置、網站架設之建置、維護、電子作業制度制定、資訊訓練、資 訊發展、圖書與視聽資料之徵集、分類、編目、典藏、流通管理、巿 政報章資料之蒐集、分析、研究、檢索、參考、本會各種議事錄音、 錄影之管理及其他有關圖書館研究、發展、館際合作及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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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