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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國家美術館籌備處辦事細則 第3條

本處設下列組、室: 一、展覽組。 二、研究典藏組。 三、教育推廣組。 四、綜規行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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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