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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11條

籌備處依下水道法第二十六條之規定向污水下水道用戶收取污水下水道 使用費,其收費項目及單價,由籌備處報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核定 ,並由籌備處將核定結果公告或書面通知各污水下水道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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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