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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科學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及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辦法 第2條

園區內污水下水道完成地區之公民營事業、機關學校暨住宅社區住戶 ( 以下簡稱污水下水道用戶) 之污水應依下水道法及水污染防治法有關規 定排入園區污水收集系統。各污水下水道用戶不得抽用地下水,並不得 有將污染物注入地下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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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