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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南區郵政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16條

郵件投遞科職掌如左: 一、本局各類郵件之投遞及投遞區段之規劃改進事項。 二、本局限時郵件之接收、開拆、分揀、封發等之處理及規劃事項。 三、特種信箱資料之保管、整理、修訂及造報事項。 四、有關本科主管業務查詢單、驗證之處理及公眾查詢之答復事項。 五、有關本科處理之各類郵件之統計及報表之編造事項。 六、所屬投遞人員服務態度之管理改進事項。 七、所屬員工考成獎懲之初核事項。 八、其他有關郵件投遞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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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