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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民防輸血實施辦法 第12條

偏僻地區無輸血站或輸血分站者,如遇戰爭或遭受空襲需要輸血時,得參 照本辦法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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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