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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產地證明書發給辦法 第7條

申請發給產地證明書如有虛偽情事得視情節輕重為一定期間之停發產地證 明書處分,其涉及刑事者,依刑法論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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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