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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白浀紅浀酒母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白浀、紅浀及酒母如左: 一、白浀:凡使用含澱粉之物質,培殖有酒精發酵性能之毛黴MUCOR 、根黴RHIJOPUS,不拘形狀,其色澤為白色、黃色或褐色者 。 二、紅浀:凡使用含澱粉之物質,培殖有酒精發酵性能之紅浀黴MONA SCUS,不拘形狀,其色澤為紅色或赭色者。 三、酒母:凡含有酵母或毛黴、根黴、紅浀黴等黴菌,而適於酒精發酵之 半固體或流體物質屬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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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