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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白浀紅浀酒母管理辦法 第7條

白浀、紅浀、酒母製造人 (以下簡稱製造人) ,應於製造日前七天填具申 報書,送請分局派員監視變性,並核發證明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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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