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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礦害預防及處理辦法 第5條

本辦法所稱礦業主持人為礦業權者及經核准國營礦業權之承租或受託之經 營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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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