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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菸草種植管理辦法 第44條

菸草種植人移運菸葉以其乾燥室至貯藏地點至指定送繳買菸場為限,移運 時應攜帶許可證。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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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