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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蠶絲業管理辦法 第6條

省 (市) 主管機關核定每一蠶絲業者之原料推廣區,最多以二鄉 (鎮、市 、區) 為限。但得視其加工設備能量,酌予核增。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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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