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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軍用油管及其附屬設備守護辦法 第9條

守護不力或遇變處置不當人員,軍人應由軍事機關懲處,非軍人由主管機 關依法懲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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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