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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近岸海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12條

在內陸河川、湖泊或水庫,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同意,開放 供遊憩活動之水域,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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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