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地區近岸海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 第5條

臺灣地區近岸海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5條

依本辦法劃定之區域,其管理機關如左: 一、位於風景特定區、國家公園或其他依法劃定並設有特定管理機關之地 區,為該特定管理機關。 二、前款規定以外之地區為所轄直轄市、縣 (市) 政府。
AI 白話解釋
← 第4條看 臺灣地區近岸海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全文第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