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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酒精管理辦法 第20條

酒精儲藏人,出口人或運送人應備置帳簿,翔實記載酒精收付數量及收付 日期;出口者,並應記載其出口日期、出口港及船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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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