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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13條

各種議案必須作成議題,敘明理由,經省政府主席核定後,編入議事日程 。議事日程應於開會前二日分送各出 (列) 席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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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