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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灌溉事業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第40條

灌溉區域內之給、排水路,如因編定或開闢工業用地,或其他公益用途時 ,得申請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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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