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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諮議會組織規程 第11條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承諮議長之命處理本會事務;置副秘書長一人,襄助秘書長處理本會事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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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