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第2條
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2條
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 設二部,分別掌理下列 事項: 一、管理部:文書、事務、公共關係、研究考核、財產管理、財務調度、 現金出納及其他不屬各部、室事項。 二、業務部:農林業、工業與金屬工業之產銷、營造建築及環境工程等事 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臺灣省農工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