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新 89.06.14 訂定) › 第22條

臺灣省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新 89.06.14 訂定) 第22條

會務委員就同一議案之發言,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五分鐘。但經主席 許可者,得延長三分鐘,並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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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