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臺灣省鯉魚潭水庫運用規則(新 88.06.30 訂定) › 第12條

臺灣省鯉魚潭水庫運用規則(新 88.06.30 訂定) 第12條

本水庫下游後池堰,在裝設閘門前,其水位超過排砂道堰頂標高二百零二 公尺及溢洪道堰頂標高二百零六‧一公尺時,以自然溢流方式調節上游放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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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