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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無線電臺管理辦法 第9條

主管機關或受託機關受理電臺設置案件時,審查基準如下: 一、專供飛航通信使用。 二、使用數位發展部公告之頻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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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