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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器登記規則 第28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如無法依本章規定之位置及尺寸標漆時,應報請民航局核准後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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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