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航空器登記規則 › 第30條

航空器登記規則 第30條

字母、號碼及橫劃之筆劃應為實線,其顏色應使標誌與背景明顯反襯。
AI 白話解釋
← 第29條看 航空器登記規則 全文第3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